114年09月22日18時20分漁廣新聞(周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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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業部澄清:赴美農訪團採購政府未出資
針對部分立委對赴美農訪團的質疑,農業部21日澄清表示,農訪團係由外交部籌組,自1998年起每兩年辦理一次,本屆已是第15屆,為行之有年的例行活動,農訪團主要由國內公協會與業者組成,採購意向及金額規模皆是依據業者未來四年的實際需求提出,並與美國業者簽署意向書,政府並未出資採購。農業部指出,此次採購標的僅限於黃豆、飼料玉米、小麥及牛肉等品項,均為國內高度仰賴進口,且是畜牧產業與消費者所需的農產品,回顧去(113)年進口量占國內消費量比例,黃豆進口佔99.8%、飼料玉米佔97.5%、牛肉95.4%,而進口小麥更因有部分為加工後再出口,因此進口量高於國內消費量達到106.6%,這些進口產品對產業與市場穩定有其必要性,與外界臆測的其他品項無關。農業部進一步強調,公協會與業者簽署意向書,象徵我國與美方將深化農產品經貿及糧食安全合作。依國際慣例,簽署後的實際進口仍須符合我國法規,不會衍生食安疑慮。因目前農訪團尚在訪問,待返國後再與公協會與業者聯繫採購意向書是否公布。
二、樺加沙長浪抵台,國海院籲避免進行海域活動
中央氣象署陸續發布「樺加沙」(Ragasa)颱風海上、陸上颱風警報,海洋委員會國家海洋研究院提醒,颱風中心已進入巴士海峽,其生成的長浪已率先抵達臺灣東部與南部沿岸,呼籲民眾在颱風前、中、後期務必提高警覺,避免海域遊憩或漁撈活動,以確保自身安全。國海院說明,長浪是颱風逼近的先行訊號,波長特別長、傳遞速度高達每小時 60 至 100 公里,相較颱風移動速度每小時10至40公里,在颱風本體尚未接近前,往往長浪便已抵達周邊海域,出現「浪先到、颱風後到」的情況;長浪潛藏多重危險卻不易察覺,在岸邊或港灣都可能造成嚴重威脅,例如:在礁岩區或釣場,可能突發巨浪捲走人員、在海水浴場或近岸水域,容易誘發強烈離岸流造成溺水;而長浪常使海況瞬間惡化,增加從事衝浪、潛水、SUP 等活動的事故風險;甚至在港灣內,也可能因湧浪造成船隻受損或航行困難。國海院提醒,颱風期間應避免前往海邊進行休閒或捕魚活動,並善用「GoOcean 海洋遊憩風險資訊APP」或線上平台(https://goocean.namr.gov.tw),隨時掌握浪高、流速與離岸流警示,唯有提升風險自主管理意識,才能在享受海洋之美的同時,守護自身與家人安全。
三、海巡署緝毒捷報,查獲市值718公斤跨國毒品
海巡署偵防分署22日上午開設記者會宣布破獲市值15億元的海上毒品走私案,指出日前接獲不法集團利用船舶偷渡,於9月13日巡弋期間發現「YAMA68」外籍漁船,雖懸掛我國國旗,卻未開啟船舶識別系統,登船攔查卻意外查獲各式毒品共718.19公斤,市值逾新臺幣15億元,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人口偷渡與毒品走私都是嚴重治安隱患,這次查獲的一級毒品量達全年總量一半,若流入市面將造成極大危害。偵防分署副分署長劉志慶說明,查緝過程頗為戲劇性。當時欲廣播提醒該船開啟識別系統,不料漁船加速逃竄,甲板上可見多包不明物品,疑涉不法。海巡多次廣播警告,該船仍蛇行規避,周旋長達1小時,最後憑藉海巡人員精細操船及登檢技巧成功控制船舶與船員,查獲48袋防水手提袋,經檢測確定為一級至三級毒品,包括:海洛因209.3公斤、大麻472.39公斤、甲基苯丙胺18.2公斤及硝甲西泮18.3公斤,足供近250萬人次吸食。偵防分署強調,將持續落實「國安、治安、平安」三安原則,配合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2.0」推動「追本溯源、斷根斷源」政策,有效防堵毒品流入社會,同時呼籲不法分子切勿心存僥倖,民眾若發現走私、偷渡或異常船隻,可撥打「118」海巡免費專線檢舉,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共同打造無毒家園。(黃立佳)
四、強颱來襲,臺鐵南迴線停駛,公路局全面警戒
樺加沙颱風暴風圈觸陸,交通部所屬臺鐵公司宣布22日中午12時起南迴線各級列車全面停駛,其餘路線維持正常行駛,公路局則指出,颱風影響下東部及山區恐有豪雨,呼籲用路人非必要避免進入易坍方、落石路段。臺鐵說明,自22日中午起停駛班次包含新左營至臺東間的多班次列車,以及藍皮解憂號、觀光列車等,部分列車則截短疏運至潮州或花蓮,乘客若受影響需退、換票或改乘,若搭乘期間自發布海上颱風警報日起至解除日止,均可於一年內持未使用車票至各車站辦理,免收手續費。因應颱風變化,乘客出門前,請務必查詢列車最新運行資訊。另一方面,公路局已於21日上午開設緊急應變小組,並召開3次工作會議檢視防汛應變,未來22 日深夜起至 23 日東部恐有局部豪雨,公路局已點名多條省道注意路段,包括:台2線濱海公路、台7甲線中橫支線、台8線中橫公路花蓮路段、台9線蘇花公路、台9線南迴公路、台11線花東海岸公路、台11甲線光豐公路、台20線南橫公路、台23線東富公路、台24線霧台公路、台27線新發公路、台27甲線旗六公路、台29線那瑪夏至五里埔路段等等,公路局將視狀況發布警戒,以維護行車安全。公路局強調,豪雨期間山區道路易傳出坍方、落石,若非必要請勿進入,並留意公路資訊看板(CMS)、警廣、電視及平面媒體發布消息,或多利用「幸福公路APP」、智慧化省道即時資訊服務網(http://168.thb.gov.tw),查詢最新路況,確保行車安全。
五、勞動部提醒颱風期間,雇主應確保勞工安全六大事項
中央氣象署發布強颱樺加沙所帶來的強風豪雨,可能對勞工工作與通勤帶來威脅,勞動部提醒雇主務必落實防颱應變及相關出勤規定,對於外勤、戶外施工、維修檢修等高風險作業的勞工,須提供救生衣、安全帽、通訊設備與必要交通工具,並遵守「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6條之2及「颱風天外勤安全指引」,確保勞工安全。勞動部表示,縣市政府宣布停班停課後,勞工可依法不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也不得強迫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若因業務需要確實要求出勤,雇主應提供必要的通勤協助,例如勞工改搭計程車通勤所需費用,應由雇主負擔;天災期間雇主非必要不應要求勞工上班,若經勞工同意出勤,雇主更不應讓勞工獨自承擔強風豪雨、路樹傾倒或大型掉落物等風險;如通勤途中發生受傷災害,雇主必須負起職災責任。此外,對於從事外勤、戶外施工、維修與檢修等高風險工作的勞工,也有六大提醒包括:依法規備妥外勤職安所需工具、鄰近河川、水域或土石流易發區,要設置即時通報與撤離機制、工地施工穩固及物料固定、塔吊作業加強固定、提供外送員相關投保、颱風過後的河岸清理及道路修復等工作,雇主要妥善防範溺水、墜落、漏電等危害。勞動部強調,「安全第一」是雇主在天然災害下的基本責任,必須做到事前防範、事中避險與事後檢查,才能確保勞工健康與生命安全,並降低災害損失,若雇主疏忽導致勞工職災,將依法查處追責。
新聞由黃立佳編輯,周淑美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