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11月13日07時20分漁廣新聞(林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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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表揚海洋守護者,副總統頒發首屆企業海洋永續貢獻獎
為了對推動海洋永續具有顯著貢獻的企業表達感謝與肯定,海洋委員會12日在臺北101舉辦首屆「企業海洋永續貢獻獎」,這一屆共有中信金控、台達電子、新光人壽、洄游吧等17家企業獲獎,透過從不同領域出發,展現多元的海洋永續實踐成果。副總統蕭美琴致詞時表示,這次獲獎的企業,都是落實企業社會責任,推動海洋永續的最佳典範,無論是淨灘、淨海、海廢回收再利用、珊瑚或藍碳復育等具體作為,都以實際行動展現企業的社會責任與對海洋永續承諾。海委會提到,未來會將持續與企業、民間團體及各界夥伴一起努力,推動各種海洋永續行動,也期盼藉由「企業海洋永續貢獻獎」的推動,讓更多企業將守護海洋視為永續發展的重要核心。(江政融)
二、農業部統計鳳凰颱風致農損逾千萬元,花蓮、宜蘭最多
農業部統計颱風鳳凰造成的農業損失,截至11月12日下午5時止,達新臺幣1122萬元,其中花蓮縣損失占比近一半,其次是宜蘭縣損失占38%。農業部發布新聞稿表示,農糧署及畜牧司彙整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查報資料,颱風鳳凰造成的農業產物及民間設施損失,估計共1122萬元,以花蓮縣損失534萬元最多,其次是宜蘭縣421萬元、臺東縣167萬元。在農產損失部分,估計金額677萬元,農作物被害面積315公頃,被害程度24%,換算無收穫面積77公頃。受損作物主要為二期水稻,被害面積80公頃,損害程度26%,換算無收穫面積21公頃,損失金額233萬元;其次為蕎麥、大豆、茂谷柑及青蒜等。畜產損失估計金額93萬元,受損畜禽主要為雞2.8萬隻。此外,民間設施損失估計金額352萬元,主因為花蓮縣農田埋沒4.4公頃。
三、國民年金月投保金額明年調升,每人每月自付保費最多增加84元
衛生福利部11月12日公布,依據111年10月至114年9月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計成長率6.79%,自115年1月1日起調整國民年金保險(國保)月投保金額,將由現行19,761元提高至21,103元,各項給付金額亦隨之調升,政府補助保費同步增加,低收入戶及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補助不受影響。衛福部指出,依《國民年金法》第11條規定,當CPI累計成長率達5%時,國保月投保金額及各項給付須同步調整,以確保年金給付者生活水準。此次調整後,生育給付由39,522元提高為42,206元,喪葬給付由98,805元增至105,515元;若年滿65歲且具15年保險年資,A式老年年金給付可達每月6,107元,進一步提升民眾經濟安全。由於政府依被保險人身分補助保費40%至100%,民眾每月自付保費僅小幅增加43元至84元,政府補助則增加57元至141元。預估每年可增加約37.5億元保費收入,全數納入國保基金,強化基金財務健全。衛福部提醒,115年1至2月保費繳款單將於115年3月底前寄發,民眾須於4月底前繳納。如有繳費困難,可向戶籍所在地政府申請低收入或中低收入補助資格,以提高補助比例。相關問題可洽勞保局國保諮詢專線(02)2396-1266轉6066。
四、環境部啟動COP30戰情中心,即時掌握國際氣候脈動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30次締約方大會」(COP30)自11月10日至21日在巴西貝倫舉行,環境部同步啟動COP30戰情中心,11日並與國內專家連線討論,掌握最新會議進展。環境部指出,COP30於10日開幕,前一週舉行「世界氣候行動領袖峰會」,聯合國秘書長古特瑞斯呼籲各國正視全球升溫1.5°C目標「越頂」的現實,並將COP30作為未來十年「加速與落實」的起點。峰會閉幕時,43國與歐盟簽署《貝倫宣言》,承諾以人為核心推動氣候調適。氣候公約執行秘書Simon Stiell強調《巴黎協定》已帶來真實進展,巴西總統魯拉則提出「落實責任、強化治理、人民參與」三大支柱。環境部長彭啓明主持戰情中心會議指出,全球已認知氣候承諾須轉化為實際行動,整合公私協力推動淨零轉型。本次會議重點包括強化氣候資金承諾、推動「巴庫到貝倫路徑圖」,呼籲將年度氣候資金提高至1.3兆美元,並透過碳市場聯盟促進資金流動。彭啓明指出,依聯合國最新報告,各國NDC目標顯示至2035年全球排放將降10%,臺灣提出NDC3.0,設定2035年較基準年減碳38±2%,展現高度企圖心與行動成果。他強調,台灣在氣候治理與減碳上進展顯著,是全球綠色供應鏈不可或缺的夥伴。環境部並表示,COP30戰情中心每日整理重點,並於晚間6時與當地連線,相關內容將公布於氣候變遷署官網「環境部COP30戰情中心」專區,供各界參考。
五、打造安全友善上學之路,教育部補助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車汰舊換新
為保障身心障礙學生的學習權益,提供更安全、便利的交通服務,教育部國教署於114年度編列總經費新台幣4,687萬2,800元,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車汰舊換新計畫,共計汰換19輛專用交通車,讓學生能在更友善、安全的環境中順利就學。國教署指出,身心障礙學生因行動不便或健康狀況特殊,常需依賴學校提供交通接送服務。為強化各地學校交通安全及服務品質,國教署依據《身心障礙學生無法自行上下學交通服務實施辦法》,每年補助地方政府汰換老舊交通車,確保車輛符合安全標準並具備無障礙設備,降低交通風險、提升乘車舒適度。114年度補助對象涵蓋全臺共12個縣市,包括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高雄市等4個直轄市,以及基隆市、宜蘭縣、南投縣、彰化縣、嘉義縣、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等8個縣市,總計汰換19輛交通車。這些新車多配備無障礙升降設備、安全固定系統及冷氣空調等設施,能有效提升乘車安全與舒適度,減輕家長及學校接送壓力。國教署表示,本計畫補助不僅是更新交通車輛的硬體設備,更象徵對「教育平權」理念的落實。讓每一位學生—無論身體條件如何—都能在安全、有尊嚴的環境中享有受教權,是政府長期努力的方向。未來,國教署將持續編列預算推動交通車汰舊更新計畫,並視地方實際需求提供專案補助,協助學校改善交通接送服務。國教署強調,將持續整合中央與地方資源,打造更完善的無障礙學習環境,確保身心障礙學生的交通安全與學習權益,讓愛與關懷成為孩子上學路上最堅實的後盾。
新聞由許嘉仁編輯,林若涵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