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06月01日07時20分漁廣新聞(楊眉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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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電麥寮風機起火事故已控制,經濟部要求所有業者加強設備巡檢管理
針對5月31日媒體報導,台電公司雲林麥寮風力機組中午起火事件,經濟部能源署表示台電公司已緊急處理,現場火勢已受控制,現場已於下午19:10無火苗情形,當地消防隊也撤離。經濟部能源署說明,本次起火風機為雲林麥寮風力發電17號機組,屬於2010年5月27日商轉風場,該風機機型為Vestas機型,單機裝置容量為2MW。針對本次機組火災原因,台電公司將會同相關專家深入調查,全面釐清事故原因。經濟部能源署強調,此次麥寮風力發電機組發生火災事故,為強化陸域風力電廠的災害應變能力,經濟部能源署將要求各電業,針對同類型及一定壽齡以上機組,應加強設備運轉管理及巡檢,並務必嚴格遵守「電業事故通報程序標準」相關法規進行通報及應變,確保再生能源供電安全。
二、租金補貼明年擬恢復共同分擔,國土署強調持續照顧租屋族
租金補貼經費規劃明年起恢復中央與地方共同分擔,引發部分縣市首長反對。對此,國土署長蔡長展5月31日表示,租金補貼原本就是由中央與地方共同負擔,2021年後因考量地方財政能力,才改由中央專案全額支應。隨著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後地方財源增加,地方政府已具備更充足的財政能力,共同承擔居住照顧責任。國土署表示,基於財政權責相符原則,租金補貼經費規劃自明年度起回歸中央與地方共同分擔機制,並依各縣市財力分級,由地方負擔不同程度配合款,希望透過中央與地方協力,持續照顧租屋族群的居住需求。針對外界質疑此舉形同「中央請客、地方買單」,蔡長展透過影片說明,2021年以前各縣市辦理租金補貼時,皆採中央與地方共同分擔模式;2021年後,中央考量地方財政狀況,改由中央全額負擔補貼經費。如今財劃法修正後,地方政府可支配財源較過去大幅增加,因此恢復共同分擔機制具有制度上的合理性。蔡長展指出,目前租金補貼申請案件的人數與資格,原本就是由地方政府負責受理與審核,地方也最了解轄區內民眾的居住需求。在財源增加的情況下,地方政府更有能力投入住宅與租屋照顧政策,強化對民眾的支持。國土署強調,內政部後續將持續與地方政府就配合款分攤比例及相關執行細節進行溝通協調,希望在兼顧地方財政負擔與政策永續發展的前提下,確保租金補貼制度穩定推動,讓有居住需求的民眾權益不受影響,持續獲得政府支持與照顧。
三、強化駕駛管理機制,交通部3大駕照改革措施逐步實施
交通部推動駕照管理三大策略,其中高齡換照新制今天正式上路,換照年齡由75歲下修至70歲,預計全台約128萬名高齡駕駛人適用。交通部去年10月提出駕照管理改革方案,從加強考照鑑別度、強化違規回訓矯正,以及高齡換照分級關懷三大面向著手,提升道路安全。根據新制,70歲至未滿75歲駕駛人,須通過體格檢查並完成2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後換照,駕照效期至75歲止;75歲以上駕駛人除體檢外,還須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或提出未罹患中度以上失智症證明文件,之後每3年換照一次。公路局表示,70歲至未滿75歲長者設有2年換照緩衝期,監理機關也將採分流通知方式,每月平均寄發約10萬件換照通知書,提醒民眾收到通知後再前往辦理換照。此外,交通部也同步推動考照制度改革。機車筆試今年1月起已全面取消是非題,改採50題選擇題;汽車筆試則預計6月30日起跟進,並導入危險感知題型,以提升駕駛人風險辨識能力。另一方面,針對遭吊銷駕照且禁考期間超過3年的駕駛人,交通部也規劃要求重新考照前須完成駕訓課程,強化交通法規認知與安全駕駛觀念,相關規定預計6月30日上路。
四、販售供繁殖栽培種苗才須登記,農糧署將統一地方執法標準
針對近期農民及社會各界關切「種苗業登記證」申請規範之適用對象,農糧署表示,法規的認定核心在於販售的品項是否「供繁殖或栽培」使用,如果是供食用或觀賞等用途,例如市場販售的蔬菜、水果或是鮮花,不是供繁殖或栽培,就不需要辦理種苗業登記。後續農糧署將蒐集掌握其他各種販售樣態,並積極督導地方政府建立全國一致之執法標準,以保障農民、業者與民眾權益。農糧署指出,有關「自然人銷售種苗是否需要辦理登記」之疑問,依據《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3條規定,「種苗業者」係指「從事育種、繁殖、輸出入或銷售種苗之事業者」,而「種苗」係指植物體之全部或部分可供繁殖或栽培之用者。另同法第44條第1項明確規範,經營種苗業者必須經過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發給種苗業登記證後,始得營業。另外,依據種苗業者應具備條件及設備標準第二條規定,種苗業者應為自然人或法人,並需有固定營業場所,因此,如果自然人有涉及種苗繁殖、銷售等應辦理登記之行為,即需辦理種苗業登記。農糧署表示,申辦種苗業登記可以直接向營業所在地地方政府提出,有些地方政府也有提供網路申辦,有需要辦理登記者可以多加利用。針對各縣市政府執行力度不一的情況,農糧署表示,後續將邀集地方政府就實務上的核發登記證及違規情事查處進行釐清,並督導地方統一執法標準,以保障農民權益。
五、澎縣府抽驗生鮮魚貨全過關,食安品質有保障
為控管澎湖在地水產品品質及讓民眾買魚消費安心,縣政府農漁局積極輔導澎湖區漁會每月不定期在第三漁港魚市場執行抽驗進場魚貨工作,最近這一個月的抽驗結果全部合格,鄉親可以放心採購食用。澎湖縣政府農漁局秘書薛皆音表示,農漁局輔導漁會每月部定期在第三漁港魚市場,執行抽驗進場漁貨,結果全部合格。漁貨抽驗工作主要抽驗項目有二氧化硫、甲醛、過氧化氫、硼砂及螢光劑等5種常用保鮮劑,抽驗物種計有,午仔魚、紅魚、小管、狗母、盤仔、加網魚等計20件,採樣樣品全數合格,請民眾安心購買消費享用。農漁局表示,將持續辦理第三漁港魚市場生鮮魚貨檢驗,請民眾安心消費,也呼籲大家在選購水產品時,避免來路不明,或色澤異常鮮豔的產品,確保吃的健康。(蘇惠玲)
新聞由秦晴編輯,楊眉甄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