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水保署持續挹注經費推動農村再生,區域整合避免資源重複投入(農村水保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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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昨(16)日雲林縣政府表示「中央政策調整導致產業活化補助暫緩,將自籌經費補足中央缺口」,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澄清表示,相關措施並非停止或取消補助,而是因應農村發展型態與資源配置需求,進行階段性盤點與精進,透過區域整合規劃推動農村社區產業活化與行銷,將可避免資源重複投入或零散執行。
農村水保持署指出,近3年平均每年投入6.21億元補助農村再生社區,其中補助雲林縣平均計0.82億元,今(115)年將進一步整合社區資源,統籌規劃地方產業活動,以擴大推動成效。
農村水保署強調,中央對農村社區的預算支持從未中斷,今年度全國22縣市農村再生執行計畫核定補助總金額達5.49億元,共協助411個農村再生社區推動583件涵蓋生活環境與公共設施改善、文化保存與活用、生態保育等軟硬體計畫。其中,針對雲林縣的核定補助金額達4,860萬元,協助雲林縣政府推動轄內73個農村再生社區共計97件軟硬體建設,展現中央持續照顧農村基層需求之決心。
針對外界關心「產業活化類」計畫之推動方式調整,農村水保署進一步說明,相關措施並非停止或取消補助,而是因應農村發展型態與資源配置需求,進行階段性盤點與執行方式精進。考量各社區發展條件不同,若由單一社區各自提案,較難整合產業特色與串聯行銷資源,因此,改由農村水保署各分署從區域整體角度進行統籌規劃,串聯鄰近社區、青年、實體場域與產業資源,期透過集中投入與整體設計,提升發展效益與成果能見度。
農村水保署指出,以區域整合規劃來推動農村社區產業活化與行銷,可避免資源重複投入或零散執行,社區在既有基礎上,透過跨域合作,發展更具規模與延續性的產業營運模式。未來此類作法也將優先納入過去已有良好執行成果、地方投入度高的農村再生社區,作為重點示範推動。
農村水保署重申,中央與地方在農村再生的目標上始終一致,對於雲林縣政府配合中央政策投入經費,農村水保署樂觀其成。未來將持續與各縣市政府及社區聯繫,滾動檢視社區活化推動重點與機制,落實社區組織運作,建構農村支持體系,並在中央與地方協力下,讓農村再生基金發揮最大綜效,落實永續農村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