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花生豪雨受災有救助、受損莢果有去處 農糧署協助農友減輕損失(農糧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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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連日豪雨影響一期作落花生採收,雲林、彰化部分田區出現積水、植株腐爛及莢果發芽等情形。農業部農糧署表示,為協助農友減輕災害損失、處理受損莢果並穩定正常品交易,政府已同步啟動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受損莢果採購處理等措施,從田間災損到產品銷售全程提供協助,全力守護農友辛苦一季的收成。
雲林、彰化現金救助已公告 加速協助農友減輕損失
農業部已公告雲林縣及彰化縣為落花生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農友田區如因豪雨造成植株腐爛、莢果發芽或其他災損,經勘查認定損失率達20%以上者,每公頃可獲現金救助3萬6,000元。
農糧署提醒受災農友,請於公告受理期間內(雲林縣6月17日至7月1日、彰化縣6月18日至7月2日),向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地方政府及公所將儘速辦理勘查與認定,協助符合條件的農友取得救助,降低豪雨造成的生產損失。農友也可以利用「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拍攝並上傳受損情形,提供救助認定參考。
政府補助農民災害莢每臺斤8元 協助受損莢果找到去處
針對豪雨造成發芽、腐爛、破損或品質劣變的帶殼落花生,農糧署已啟動災害莢補助處理措施,協調農民團體及農企業進場收受及處理,讓受損莢果有適當去處,減輕農友損失。
受損莢果如整批均已無法販售,經確認後,農民每臺斤可獲政府補助8元,並由配合單位在收受時先行支付。
受損莢果中夾雜具有商品價值者,農民不必事先自行分類,由配合單位與農民確認品質後,依災害莢比例給予不同購買價格,惟業者至少需以每臺斤15元以上收購,並支付全部價款;政府再按其中認定為災害莢的重量,每臺斤補助配合單位8元處理費。
現金救助加災害莢處理 照顧受災農友實際需要
農糧署表示,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是協助農友減輕田間生產損失;災害莢補助處理則協助採收後已無商品價值或僅具部分商品價值的受損莢果找到處理管道,透過兩項措施共同協助受災農友。
農糧署再次提醒,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設有申請期限,受災農友應儘速向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農友如有災害莢處理需求,或無法尋得合適的收受單位,可撥打農糧署專線申請協助媒合:中區分署雜糧特作科04-8321911分機264、305、267、269;雲林辦事處05-5324132分機111、122、204、205;嘉義辦事處05-2224291分機110、202、205、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