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漁業人權、善盡國際責任,漁業署聯合跨部會展開權宜船勞檢
- 內容
為強化外籍船員權益保障並落實國際勞工標準,農業部漁業署於今(27)日會同內政部移民署、交通部航港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及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等單位,於前鎮漁港進行跨部會「港口國勞動檢查」。此次行動旨在確保進入我國港口之權宜籍漁船(FOC),確實遵循《非我國人投資經營從事漁業漁船許可管理辦法》及相關勞動規範,展現政府維護海上人權與作業安全的決心。
本次受檢對象為塞席爾籍權宜船「Indian Tuna No.9」,該船為掛載外國國旗進入我國港口作業之漁船。漁業署高級管理師莊昕宜表示,根據船主提交資料顯示,船上配置有2名台籍及10名外籍船員(包含8名印尼籍與2名菲律賓籍)。聯合檢查小組依職權分工,針對船員身份契約、船舶硬體設施及醫療物資進行全方位稽核,確保該船符合境外非我國籍漁船之相關規定,包含充氣式救生衣配置及勞動環境達標。檢查程序首先安排專業通譯人員與船員進行深度面談,內容涵蓋勞動契約簽署、身分證件保管情形、薪資是否足額給付、實際捕魚作業工時、伙食飲水品質以及是否存在不當對待等關鍵項目。與此同時,漁業署檢查員謝宗彧同步登船執行實地勞檢,巡視範疇包括船員寢室、廚房、車間及餐飲設施,重點確認造水機供水效能與常備藥品效期,並於船內顯眼處張貼職業安全與健康意外防治告示,同時向船長詢問船員之作業與休息時間紀錄。
莊昕宜指出,若檢查結果若有缺失,將彙整作成正式報告,除要求投資人限期改善外,亦將透過外交部敦促該國政府依其法令督導改善,落實旗國責任。漁業署強調,權宜船勞檢是維護國際漁業形象的重要環節,未來將持續深化跨部會協作,透過常態化與精準化的港口監督機制,杜絕非法勞動並健全產業環境,確保每一位在海上拼搏的船員皆能獲得應有的尊嚴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