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一道守護、添一分安心,漁業署研商遠洋通訊診療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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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遠洋船員海上醫療安全,漁業署今天(18日)召開「研商推動遠洋漁船運用通訊診察治療補助作業要點」說明會,鼓勵遠洋漁船船主導入遠端醫療,讓健康支援延伸到洋區。草案規劃,持有有效遠洋漁業作業許可的漁船經營者,可自行或透過公協會、區漁會與符合通訊診察治療辦法的醫療院所建立合作機制,船員在海上作業或國外港口停泊期間,因通訊診療產生的掛號費、診察費等醫療支出,均可申請補助。
漁業署人力組副組長楊文賢表示,近年人權團體與監察院持續關注遠洋漁船船員傷病問題,也促使各界思考如何面對並解決海上醫療支援不足的困境。現行做法是,當船上發生傷病時,船方可透過通訊電臺或衛星電話,聯繫目前合作的幾家醫院,由醫院急診室醫師進行傷病評估,並在線上提供初步建議,判斷船員是需要持續觀察,或必須緊急進港就醫。現有制度仍有許多問題尚未完全解決,因此在下一階段的人權計畫中,將特別把「如何推動遠距通訊診療落實於遠洋漁船」列為重要課題。他表示,隨著科技發展,透過遠距通訊診療提供海上醫療支援已具可行性;未來若船上發生緊急傷病,便可即時與醫院取得聯繫,透過線上影像與聲音傳遞,讓醫師掌握船員狀況,及時提供較正確的醫療評估與處置建議,協助船方做出最妥適的應對。
根據草案規劃,補助標準為實際醫療支出的80%,每人每次最高新臺幣1萬元,,每艘漁船每年補助上限10萬元,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8年11月15日止,經營者須檢附申請書、醫療收據、匯款帳戶資料等文件,送交所屬公協會或區漁會辦理。
